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主页 > 法治 >

中原检察监督路上快马加鞭

2017-10-20 10:15 | 新华网 |
我要分享


近年来,河南检察机关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打造监督亮点,多项业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一系列有效经验,法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

“聚焦小专项”突出监督重点

2017年3月,河南检察机关建议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潘习龙等涉嫌污染环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十大优秀监督案件”。这起跨越两省、涉案14人、倾倒化工废液千余吨的严重污染环境案是该省检察机关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办理的一起成功案例,追捕7人,依法查处涉嫌职务犯罪3人,协调相关部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对案件支持起诉,以扎实有效的法律监督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是解决突出问题、服务保障民生的有效手段,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推进开展不同领域的小专项监督活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强调。

河南检察机关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连续三年将其列为“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活动”实事之一,这两个专项活动因成效显著,多次受到最高检表彰,被评为“河南十大法治事件”。

同时,河南检察机关还在全省部署开展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活动,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活动。依托专项活动,三级检察机关突出重点,整合发力,办理了一大批重大、有影响案件。

除了开展专项打击实施精准监督,河南检察机关还通过专项督办、专项评查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质量。在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中,省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的“校园暴力”犯罪逐案分析,选取10个典型案件集中督办,使“校园暴力”频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门峡市检察院对全市116件执行监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就发现的问题分析、通报,并制定下发《民行检察工作规范意见(试行)》,从受理、审查到决定全面规范办案流程。

“诉讼大联动”创新监督方式

“该案的成功办理,一方面得益于调查核实权的充分运用,一方面得益于办案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充分运用。”在全省2016年度虚假诉讼监督优秀案件评选中,评审会对获选的杨某某案这样点评。

所谓一体化办案机制,是通过指定管辖、上下协同、集中兵力、异地交办等形式,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办理杨某某案件时,三级检察机关实施一体化办案,同时,民行部门与自侦部门密切配合,深挖出8起系列虚假诉讼案。

创新监督方式还讲究内外联动。在检察机关内部,侦监、公诉、民行、执检、控申、案管、反贪、反渎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性互动、资源共享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外部的联动,积极优化外部监督环境。河南省检察院召集16家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别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实施环境资源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完善相关领域工作机制。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也卓有成效,16家省直行政执法机关加入省级平台,地市级平台全部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

平顶山市检察院主动向市委汇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市委下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支持检察机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正阳县检察院积极向人大汇报上级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人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的决议》,为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依据。灵宝市检察院举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村委、社区代表参加,通过公开听证,凝聚团结外部力量,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同步紧跟踪”提升监督效果

2016年10月,正阳县的乔红军因猎捕339只野生中华蟾蜍,以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逮捕。正阳县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针对同类案件较多的情况,该院对乔红军说服教育,督促其劝导说服同案犯吴世强投案。同类型犯罪嫌疑人梁中华在得知乔、吴二人因积极认罪被变更强制措施后,也主动投案自首。该案的成功办理,让当地群众对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有了清晰认识,增强了守法意识。此案被评为全国精品案件。

河南检察机关将跟踪监督作为提升监督效果的重要措施,将“被动事后监督”转变为“主动同步监督”,牢牢抓住案前介入、案中深挖、案后防范等重要环节,牢牢盯紧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等重要节点开展同步监督。

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加强民行检察案件抗诉后跟踪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跟踪监督意识,加强主体责任,指定专人定期汇总、整理同级法院再审结果,对指令再审案件结果及时向上级院反馈,坚决杜绝一抗了之。同时,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对原案办理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提升司法水平。2014年以来,全省通过反向审视纠正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53件,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464件,法院已改判163件。

新安县检察院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数据库,每季度相互进行数据核对,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动态监控。

驻马店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在办理民行监督案件中实行“一案多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办理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时,同步做到“一案多查”。

南乐县检察院在办理信用社系统出现的系列虚假诉讼、违法发放贷款案中,建议银监局对信用社的不良贷款进行核查,建议信用社改进工作、健全机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信用社系统进行全面整改,堵塞了漏洞。

“‘理性监督、注重质量、讲究方法、提升效果’,这是我们在开展诉讼监督中坚持的工作理念。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也越来越重,我们将进一步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蔡宁表示。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