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我是案管机器人……我可以帮你查询案件,也可以帮你预约会面。”近日,一款萌萌哒的机器人亮相江苏省检察机关第二次网信大会,与会人员纷纷与之对话合影。 江苏省检察机关刚上线的“案管机器人”,并非仅有一个萌形躯体,背后更包含早已融入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对外监督、内部管理于一体的智能辅助系统。它被视作司法不规范的“终结者”,更是智能辅助办案时代的“开启者”。 拥抱互联网新时代的正确姿势已经找到,但纵观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网信建设发展,这依然是一个“变不可能为现实”的攻坚克难历程。 创新矩阵初具雏形:自研项目遍地开花 走进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陈旧的办公楼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已有些许违和感。但在检察长俞军民看来,“老楼”同样装得下“高精尖”。在7月初的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中,他代表全国近3000家基层院作了发言。 “我们技术部门有7个人,在基层院算多的,不少人掌握不同的编程语言或网络技术。”俞军民在记者面前流露出技术自信。 这股自信并非空穴来风。2010年初,昆山市检察院创新搭建了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公检法之间实现案件信息网上流转;2012年建立全国首个“远程视频审讯系统”,后建成“远程庭审系统”;2012年又率先建设规范专业的刑事检察办案区,实现公平正义“看得见”;无人机,电子取证,驻所检察室电子信箱系统……在该院,很多高新技术都找到服务检察工作的切入点。 “我们创新的精华也很快被苏州市院吸收。”俞军民介绍。2012年,经苏州市检察院扩展升级,覆盖全市的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成立。2013年,刑事检察办案区也全面推广,并相继构建了智慧侦查工作平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场所信息化应用系统。 苏州是江苏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的典范。江苏省检察院分管网信工作的副检察长王方林告诉记者,从硬件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到全省检察信息数据中心,从数据超5亿条的职务犯罪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到控申信息管理系统、刑执工作平台等特色软件,这几年,江苏科技强检的创新脚步从未停歇。除苏州外,常州的“常检云”应用系统、无锡的“智慧侦查”平台及镇江的“虚拟侦查中心”等各具地方特色的应用项目也极为亮眼。到了2016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已有自建信息化应用系统180余个。 尽管各地亮点频出,但在王方林看来,这些亮点只是“盆景式”的,其背后隐藏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系统虽多但分散,存在同质化、重复建设情况,缺乏统筹规划设计。同时,信息资源孤立,缺乏统一信息平台汇聚互联,共享应用。而且,在开放互联程度、专门人才储备上也存在短板。” 如何进一步整合共享、深化创新,充分发挥各地创新成果的溢出效应?问题很快聚焦到全省层面。 战略规划全面升级:智慧检务进展迅速 2016年4月,江苏省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刘华为组长的网信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5名业务骨干组成网信办。从以往的临时性组团开工到实体化运作,这种模式得到最高检的肯定。 “经过赴兄弟省学习,并多次召开研讨会,我们最终制定了358战略。”王方林介绍,358即围绕构建“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实体检察院”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的总体构想,力争3年时间实现硬件标准化、软件智能化、应用规范化,初步建成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建设一体化格局;5年时间通过各种智能服务,基本实现数据深度挖掘、智能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通过8年时间,将检察机关经验做法构建应用模型,通过数字再造,实现智慧检察、按需所取,全面提升检察实战能力。 “案管机器人”作为网信建设龙头项目开始研发,并在江苏7个设区市检察院和34个基层检察院试点应用。一年多时间,4次网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3个项目组,118名核心研发人员,40多名软件公司工程师,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地集中驻点研发……“案管机器人”成功出炉。对此,江苏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直言“进展迅速”。 已上线的“案管机器人”细分为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侦监公诉办案智能辅助、绩效考核等多个系统,贯穿整个司法办案活动。系统在各个业务条线辅助检察官完成简单重复的工作,如能自动生成案件审查报告、批准逮捕意见书、起诉书草稿,提供类案和量刑建议,并根据同类案件的辩护观点、裁判要点等生成相关法律文书,为检察官出庭准备预案。 “虽说叫机器人,但它吸收的是办案大数据,更是几代检察官的办案经验和智慧。”王方林介绍,试点以来,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已发出流程监控提醒预警20236次,评查案件14326件,发现并纠正司法办案中不规范等瑕疵性问题7420个;执检智能辅助平台已纠正不当减刑541件,自动筛查出疑似未交付案件350件。 人机深度融合:司法工作焕发更多创造力 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碰撞的火花有多大?检察官最有话说。 拿侦监公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来说,它已成干警公认的“减负利器”。“因为交通肇事罪案件数量大、客观性证据强,较为适合人工智能全面模仿检察官审查思维,因此系统研发从该类案件入手。”“案管机器人”研发小组成员,江苏省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雷勇介绍。 研发人员制定了交通肇事罪所涉及的程序、证据、事实认定与量刑建议等规则共233条,涵盖了交通肇事案件办理全流程。对案件审查处理后,系统自动快速生成各类文书,检察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编辑。“在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方面,机器人已全面超越人工审查。检察官一般审出8、9个疑点就算业务能力很好的,而机器人系统能对233处预设疑点进行快速扫描,能力相当惊人。”雷勇说。 “系统的规则设置比纯人工审查更细致全面,类案推介、量刑建议等功能也很实用。节省出来的时间可用于审查疑点证据,办案时间分配更科学。”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林淑蓉向记者展示“案管机器人”辅助办案、评查案件的全过程。有了“案管机器人”,像吴中区检察院这样的科技强院如虎添翼。此前,该院创新建立“刑事办案视讯系统”和电子物证实验室,与科大讯飞合作研发侦查指挥突破平台、远程提讯及智能讯(询)问笔录系统,还在办案取证时用上无人机。 技术的力量让强者更强,还让弱者变强。对基层小院或者落后地区检察院来说,运用先进科技意味着“换道超车”的更大可能性。“以前我们院干警编制少,队伍断层、能力不足,规范履职压力大;案管干警就像小蜜蜂一样,电脑卷宗来回转、干警之间来回飞,评查案件能力却较弱。”作为苏北的基层院,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坦承以前的困境。而试点案管大数据平台后,该院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发现干警办案多而不精现象,遂成立专业化办案组,精准提高检察官专业水平。 “‘案管机器人’就像检察官的贴身秘书,有利于法律的统一实施,有助于防范冤假错案,有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权利保障,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围观机器人的工作后,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不吝赞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