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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名副厅级干部被依法决定逮捕

2018-10-09 14:45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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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日前已被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

根据通报,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姚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姚蔚(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姚迪明、姚蔚决定逮捕。这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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