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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栽在扶贫物资“福利”上的村干部

2018-04-13 10:52 | 中国廉政建设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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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贫困户在政府的帮扶下,都在‘紧锣密鼓’的拆瓦房、建新房,我是村民小组长,村小组的‘一把手’,整天就是给农户写批条、盖公章、发物资,自己总觉得缺点啥的,我家里条件也不宽裕,我得为家里某点‘福利’。”在接受组织审查过程中,提到自己为什么会对扶贫资金下“黑手”时,王升端对办案人员吐露了自己当时的想法。
对动扶贫“奶酪”者,一律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2003年9月至2013年9月,曾在广州军区某部当过兵的王升端在回到家乡白沙县细水乡新村后,由于军人身份出身,村民们认为其为人正直、敢于担当,一致推选他为新村村民小组组长。刚开始,王升端确实竭尽所能为村民谋取了一些福利,但后来由于国家扶贫力度不断加大,扶贫资金越来越多,看着其他村民都建起了新房,他不禁红了眼,思想和价值观也渐渐发生了改变。
2012年,为了给自家某些“福利”,王升端对扶贫资金起了歪念,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其建造120平方米房屋的事实,在《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审批表》上作出虚假意见,以其妻子王英花的名义申请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扶贫资金1.3万元,于2013年8月7日通过银行转入到其妻子账户。王升端带着侥幸心理,原本以为贪图这点“福利”算不上什么,就这么点东西不会有人管、有人查,可最后依然还是逃脱不掉纪律审查和法律的制裁。
扶贫“奶酪”动不得,纪律“红线”不能越
随着国家对扶贫领域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一些“硕鼠”红眼了,打起了扶贫资金的歪主意。对此,白沙县纪委先后出台《白沙黎族自治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白沙黎族自治县2018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严打高压态势。
扶贫资金、物资是群众的救命钱,不是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唐僧肉”,万万不可动歪心思,决不允许任何克扣截留、违规挪用等违纪行为。白沙县纪委负责办理该案件的监察室主任表示,对触犯扶贫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心存侥幸,贪图小利,悔恨终身
“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小利起了贪念,最后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错误,作为村干部,虽然职位低、工资不高,但我们身上背负着人们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切不可因为一时贪念而后悔一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这是王生端在悔过书中说的几句话,字里行间流露出其深深的悔恨之意。迟来的忏悔换不回荣誉和廉洁,王升端的案例给每一名基层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王升端身为一名中共党员,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在工作中以权谋私,严重触犯纪法。2017年9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0元;2017年12月18日,王升端被开除党籍,涉案款物已全额退还。(白沙县纪委县监委)
(白沙县纪委县监委点评)“王升端案是近年来白沙县查处扶贫领域涉及到村一级干部涉法的典型案例。这起案例发生的背后,折射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趋势下,一些乡镇党委、纪委监督村一级存在‘空白点’,仍有一些村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向扶贫‘奶酪’起邪念、动歪思,甚至以身碰纪触法。”白沙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孙衍尚表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姓“专”,一分一厘都不能挪用,对侵吞挪用、贪污等腐败问题县纪委县监委将从严从快处理,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避免“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雪中送炭”变成“雪上加霜”,确保扶贫专项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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