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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数据隐私保护成为企业舆情风险因素

2018-07-04 09:28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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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航旅纵横推出“虚拟客舱功能”,原本出于改善服务和创新的目的,却因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可查看用户个人信息,引起有关用户数据隐私的争议。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网民的信息安全和数据隐私的保护意识也逐步增强。同时,不少国家和地区也逐步加强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的法律监管措施。新形势下,不少企业将会承担比过去更加严格的市场环境,面临更多涉及用户数据方面的舆情风险。
当前,企业面临网络数据法律政策环境的巨变,用户数据隐私保护体系将会越来越严。2016年4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格数据保护条例”《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该条例旨在加强对欧盟境内居民的个人数据和隐私保护,甚至还建立了个人隐私权的“删除权”和“移植权”。该规定以用户为准,将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企业,惩罚措施空前严厉,罚金额空前巨大。
与此同时,我国近年有关数据隐私相关法律也在逐步健全,如《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也于2018年5月1日实施。未来有关数据隐私和网络信息安全的法治建设将会加快。
其次,近年有关用户数据或隐私争议的各类企业舆情剧增。很显然,大量用户数据隐私争议,已成为互联网企业舆情的风险源。就常见分类来看:
一是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类。此前,关于Facebook超5000万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扎克伯格在美国国会参加听证引起全球关注。
二是未经允许或“默认式”采集用户隐私信息。如2017年底,江苏消保委对百度提起公益诉讼,“手机百度”“百度浏览器”两款手机软件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获取监听电话、定位权限,引发批评。2018年初,有网民爆料支付宝年度账单事件,还有网民质疑今日头条可能用麦克风窃取用户隐私。今年1月12日,工信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约谈了上述三家企业。
三是“大数据杀熟”类。即互联网平台企业内部自行利用了用户的消费行为数据,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了不利于用户的差别定价或刺激消费等行为。比如,不久前网约车、网上票务、旅行网购、酒店预订、网购电影票、视频网站会员等卷入“杀熟”舆情。
四是未经用户许可拓展社交功能。2016年11月,支付宝曾继“高端单身交友圈”之后测试社交功能“白领日记”和“校园日记”,因用户照片尺度大引发争议。此前滴滴出行有司机评价乘客功能,甚至可以挑单,2018年5月顺风车女乘客遇害案爆发后滴滴出行立即进行整改,下线该功能。
而面对划时代的互联网数据监管政策的变化,企业是否已经充分准确地看清了形势?数据隐私舆情大量发生,或许与多数企业的认识不足或具体运营有关。
除了Facebook深陷泄密门,百度公司董事长兼CEO李彦宏在2018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有关中国人隐私观念的一段发言,虽然有其特定语境,但也引发争议。有观点认为,一个会涉及到用户私隐的公司,就应该按照这个用户群体中最敏感的人的那些标准,而不是按照最不敏感的人的标准。
从互联网平台运营的基本面来说,企业App怀揣“社交梦”可以理解。社交功能无疑将大大提升用户黏性,但风险也将伴生。如何平衡商业利益和平台风险?值得思考。对于企业来说,长久来看,首先取得用户的授权和认可,无论从法律还是从伦理上来说都十分必要。
综上所述,企业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密切关注国内外立法动向和舆情动态,参考国内外法律要求中较高的标准和合规的数据应用办法,尽快制定完善用户数据隐私“舆评”体系及应急预案,切实把握好应用研发、市场策略和数据隐私的平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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