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近日发布执法备忘录,规定自当地时间2018年8月9日开始,学生签证及配偶(F-1、F-2、M-1及M-2)、访问学者签证及配偶(J-1、J-2)在所有合法居留时期结束之后的第2天,即被算为非法居留。部分民众认为该项规定“了无新意”,但华裔律师许先生指出,这项政策显示了重大改变,需引起重视。
新备忘录要求,如果非法居留累计达到180天,将会导致3至10年、甚至不得再次入境美国的处罚;如果超过1年,将会永久被拒绝再次入境。如果学生在留学期间做了违反身份的事,甚至会影响通过其它途径正在申请的绿卡,而且学生签证也会被取消,成为没有合法身份的状态。
移民局特别强调,所谓“不能再次进入美国”,是指不能再申请任何类型的签证,或不能申请绿卡,除非申请豁免。
许先生表示,新备忘录中,有一条是上述签证持有者,如果同时申请移民,移民局将认定此人做了违反签证身份的事,从而拒绝移民申请,第2天该申请人的学生或访学身份即失效。
他举例,现在很普遍的做法是,不少来自中国的留学生持F-1签证在美国大学就读,同时父母为他申请EB-5投资移民临时绿卡,正在排期中等待。如果在此期间,这名留学生非法打工、或做海外代购赚钱等学生签证所不允许做的事,一旦被移民局发现,并且查证属实,这名学生将会面临连EB-5绿卡也会被拒绝的后果,并且在被拒绝后的第2天,他的学生签证也会失效,丧失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许先生提醒,这条规定也适用于留学或访学期间申请政治庇护的人。这意味着,如果在此期间申请庇护失败,遭移民法官下令递解出境,即使从来没有违反过学生签证的任何规定,且学生签证还在有效期间,他的学生签证也会作废,将不能再以学生身份继续留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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