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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兼职教师能力须有保障

2017-11-20 13:34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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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选聘的范围是“校外”体育艺术专业人员,而不能由本校内的其他学科教师或人员“兼任”。《办法》还鼓励体育美育专职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以“走教”方式到农村及其他师资紧缺的学校担任兼职教师。

在一些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地区,体育美育课程的教师由其他课程教师兼任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本校其他学科的教师兼任体育美育教师,除非其接受过专业的体育美育教育,否则难以保证教学质量。教育部允许学校利用社会各方资源,吸纳具有体育艺术专业素养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确实是为一些学校补充体育美育教师的实招。

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一些农村地区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具备了实施体育艺术教育的基础条件。然而,由于师资力量薄弱,很多硬件设施利用不充分甚至空置。对于素质教育理念的贯彻,师资问题才是主要限制性因素。

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体育美育师资匮乏问题,需要认清问题的实质在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在偏远农村地区,即使允许学校外聘兼职体育美育教师,社会能否提供专业人才资源也要打个问号。而且,由于交通不便等因素制约,农村地区学校从城市聘用兼职体育美育教师面临不少困难。

因此,只有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薄弱地区的投入,教育平衡才能看到希望。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从根本上看是发展的问题。各地的发展基础有强有弱,地理、资源存在先天差异,导致发展速度存在客观上的差异。但是,不能因为发展有先后就任由教育失衡继续存在,国家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必须侧重薄弱地区,正如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具体到体育美育教育,不管是聘用专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首先要确保教师收入不低于甚至高于发达地区的水平。如果以“省钱”的思维实施兼职制,很可能导致外聘教师的专业能力名不副实,或者让外聘教师难以全身心投入教学。教育部强调外聘体育美育教师的专业性,地方在实施时不能打折扣。

《办法》还确定了选聘兼职教师的程序。相比招聘专职教师,选聘兼职教师的程序灵活性更强,这无疑是普及体育美育课程的题中之义。学校作为“需方”,需要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地方教育部门则要把好审查关,帮助学校选聘合适的专业人才进入兼职教师队伍。

实施好现代体育美育,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各地在组织师资时,应摒弃“语数外是主科,音体美是副科”的观念,用各科目平衡发展的眼光对待教育。没有平衡就难言真正的发展,对于教育,这是朴素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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