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出行方式的多元化,“网约车”司机侵害乘客安全的恶性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关注。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称,该院自2015年以来共办理“乘客约车出行被侵害”类案件12件17人,涉及罪名包括强奸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等。为此,朝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结合案例为读者揭示此类案件的违法犯罪风险点。
风险1
遗落手机被司机私自转账
据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新刚介绍,“网约车”司机因人员构成复杂、车辆行驶地域面广、运营过程随意性大等多重因素,导致实践中很难对其加以约束。
“网约车”司机周某在三里屯地区拉上乘客陈某送至目的地后,发现副驾驶手抠的位置上有一台乘客遗留的手机。周某尝试解锁后,发现该手机可以在没有密码的情况下登陆支付宝APP,便起了贼心。他于是用小额免密支付的方式,先后给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转账13次,共计窃得人民币2800元。
风险2
“网约车”司机拒载引冲突
部分司机在接单过程中,因“拒载”等多种原因与乘客发生言语冲突,后升级为拉扯撕拽、拳打脚踢等暴力行为。
例如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专车司机赵某于2018年年初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附近接单,后前往二号航站楼去接乘客李某。因李某行李较多,赵某表示无法承载,遂拒绝该订单。李某不服气,二人遂因拒载问题展开骂战,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二人摔倒在地且均遭受身体伤害。
风险3
网友“暧昧相约”侵犯女乘客
据介绍,部分犯罪嫌疑人以聊天软件为平台,长期与异性网友“搞暧昧”“献殷勤”,后利用女网友贪图便宜的心理,以帮忙为名提出自愿接送女乘客出行,并趁机“揩油”。
例如孙某涉嫌强奸案中,孙某自称是一名歌手,经常通过微信向女性网友示好,并主动提出接送。此人先后以“过生日”“交男女朋友”等借口,分别将两名被害人约出,后在自己车内将两名被害人强奸。
风险4
扮“知心大哥”掠走车内财务
李新刚表示,有的犯罪嫌疑人选择陷入失恋等困境的女性网友,利用聊天软件表示安慰、频频示好,抓住对方的脆弱心理找机会相约见面。一旦女性网友同意相见,即堕入犯罪嫌疑人的劫财陷阱之中。
例如刘某涉嫌抢夺案中,扮演了“知心大哥”,多次通过网聊软件约失恋、醉酒女乘客提供搭车服务。行程中,他借口让女乘客下车买烟、买饭,后趁其临时下车之机加速开车逃走,掠走女乘客放置在车内的财物。
■检方提示
拒绝黑车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昭提示,乘客应当树立拒绝“黑车”、夜不拼车等自我保护意识。上车后及时记录车牌号、司机姓名等信息并发送给亲友,如遇到司机行为不法或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司机所属平台举报。此外,年轻女性要提防陌生网友,抵挡免费搭车等诱惑,不让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在乘车时,尽量不坐副驾驶位,并且保持与他人处于电话联系之中。而关注司法机关公布的最新案例,是了解作案手法、避免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效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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