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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冬冬与广州兆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朱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2018-04-26 10:08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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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粤01民终7022

朱昆:

黄冬冬与广州兆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及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广州兆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2民初47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862908:45-10:00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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