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家“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湖北实施落地,“湖北省惠台62条”日前向社会正式公布实施。湖北省台办有关负责人11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对这些政策予以解读。
湖北省台办副主任章笑梅说,《湖北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意见》,即“湖北省惠台62条”,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领域,与台企台胞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旨在让台胞在湖北投资有安全感、发展有成就感、生活有幸福感。
据介绍,“湖北省惠台62条”围绕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湖北发展机遇,以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湖北投资、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湖北省居民同等待遇,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
在推动经济合作方面,就加快台资企业向湖北产业转移、推动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提出了25条具体措施,在加大资金扶持、鼓励技术创新、加强产业指导、保障要素供给、搞好融资担保,以及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安排。
在鼓励创业就业方面,出台了18条措施,包括台湾同胞尤其是台湾青年在鄂创业的平台建设、资金扶持、税收场租减免、职业培训等系列规定。同时,就台湾同胞在鄂就业的一系列同等资格进行了强调,包括可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台湾同胞来鄂从事医务、法务、教学等职业,申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参与省内各种人才引进计划等,也享受与其他主体同等资格和同等待遇。
在加强文化交流方面,用10条措施就台湾同胞参与文化社科类评奖、申报相关课题、参与知识产权合作、参与基层社区工作等进行了规定和说明。
在便利居住生活方面,用9条措施就台湾同胞在湖北就医、上学、旅游、出行等方面的同等资格和同等待遇作出规定,为台胞在湖北居住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
章笑梅表示,下一步湖北还将推出《湖北省服务台湾同胞政策指南》《台湾青年在鄂创业就业学习生活指南》等,让台胞办事“找到门”,发展“找对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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