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8日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青年发展论坛上,浙江省委书记车俊宣布浙江制定出台76条惠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浙江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台办、国家发改委发布31条惠及台胞措施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抓好落地见效工作。今年3月以来,省台办、省发改委会同省级36家单位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台商台胞意见,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政策措施,着力推进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浙江应落尽落,台商台胞与浙江居民的同等待遇应享尽享,台资企业享受本省扶持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的“双靠待遇”应靠尽靠,可以先行先试的应做尽做,切实与台商台胞分享浙江发展大平台和良好机遇,为台湾同胞在浙江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同等待遇和优先服务。
在浙江省76条实施意见中,包含投资合作(32条)、科技创新(10条)、就业创业(13条)、文化交流(9条)、生活待遇(12条)等五部分。《实施意见》结合浙江省实际,着眼于有利于促进台企扎根浙江发展、有利于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交流合作、有利于台湾专业人才在浙发展,进一步推动落实在浙台胞与本省居民的同等待遇。
台资企业发展方面政策,主要是帮助台资企业破解市场准入、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推动台资企业上市、上网、上榜,促进加快转型发展。投资合作方面政策,主要是鼓励台商参与高端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合作,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特色小镇和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等大平台建设,同等享受相关产业、科技、税收、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从而进一步深化浙台产业的合作。引进人才方面政策,主要有为台湾专业人才提供本地人才与引进海外人才政策“双靠待遇”,申报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等专项人才计划、协助取得职业资格、参与职称评定,以及为台湾专业人才在浙落户、安居、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着力吸引台湾专业人才参与浙江省“人才强省”的建设。
这76条实施意见,不少具有浙江特色,呈现多个亮点。针对台商台胞反映比较多的就业、购房、教育、办理信用卡等方面的问题,实施意见中都有体现。
浙江省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进一步引导、推动广大台商台企共享发展机遇,努力做到广大台胞台企享受政策举措“少跑路”“不跑路”,重点突出台企扎根浙江发展、推进与台湾先进产业合作、引进台湾高端人才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同等待遇,切实增强台胞台企获得感、归属感,增强在浙发展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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