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王醒)记者从国资委官方网站获悉,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门针对各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监管工作,再度加码。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推进制度深度覆盖和有效约束,要根据所属企业规模体量差异、业务模式特点等,因企施策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划分资产损失标准等,防止尺度范围宽松,责任约束不足;同时要完善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损失认定、责任认定、离职退休人员违规责任追究处理等实施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实现责任追究工作标准一致、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通知要求各央企夯实制度基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等规定;细化各类经营投资责任条款和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和履职程序;在有关外聘董事、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中,要明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此外,通知还在健全责任追究组织体系、扎实做好违规问题线索查处、探索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健全以追责促发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
按照国资委有关要求,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均已成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其中大部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序推进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体系建设。
目前,责任追究工作专门制度、职能部门、报告机制已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倒查机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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