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共享汽车行驶中右前轮爆成满地碎片
据袁女士回忆,她于5月14日13时12分通过手机APP在湘潭市公安局院内“先导快线”租车点,租用了牌照为湘A3QE46的小型四轮电动汽车。十多分钟后,车辆行驶到沿江路湘潭四大桥往万楼方向200米时,车辆严重颤抖。“我踩刹车滑了十几米才停下,下车查看发现车右前轮爆胎,橡胶碎了一地。”袁女士说。
事故发生后,袁女士第一时间(13时40分)致电“先导快线”客服。客服询问了事故发生的地点,表示将派人前来处理,并联系拖运公司拖车。“他们要我赔偿轮胎维修费300元,且车辆必须拖到河东的还车点。至于我这个乘客是不是受伤了,他们却只字未提。”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袁女士仍然十分气愤。
致电完“先导快线”后,袁女士又拨打了122事故电话并联系了家人。“小轿车右前轮爆胎,车胎受损的单方事故。”查勘现场后,湘潭市交警支队雨湖七中队的民警开具了这样的事故证明。
质疑:事件处理期间,共享车辆继续收费
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左右,袁女士及家人仍苦苦等待在事故现场。然而,“先导快线”善后人员却一直未见踪影。而在漫长的等待中,已经怀孕28周的袁女士由于事故的惊吓和劳累,开始出现腹痛等不适症状。“我们和客服沟通,说孕妇肚子痛,要送去医院。他们却要求驾驶员必须留在事故现场配合处理。等了几个小时,一直没有人来。”谈及此事,夏先生十分激动。考虑到孕妇的安全,家人还是决定,先将袁女士送到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所幸没有大碍。
当天下午六点多,事故车辆才被拖运到湖南城建学院附近的还车点。这时,袁女士的“先导快线”APP账户里,已经按计时收费被收取了100多元车费。
结果: “先导快线”退还租车费用,补偿医院检查费用
5月16日,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先导快线”的王姓负责人。他介绍说,事故车辆为采购的新车,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中。“我们将免去袁女士的租车费用,退还爆胎后收取的一百多元,补偿当事人的医院检查费用,也不再要求当事人赔偿轮胎钱。”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的客服经理还电话联系了袁女士进行慰问。
据了解,“先导快线”在潭运营的车辆有500台左右,运营维护工作人员分为五个小组,每组七八人,分片区负责车辆的检查维护。“负责市公安局租车点的人员说,他每天都有检查车辆状况。只要查阅公安局门口的监控,就知道他是不是在说谎。”
针对该事件,记者咨询了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租用的共享汽车是自身质量存在问题,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作为共享汽车的提供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查明不是车子质量问题,而是由于驾驶员的违规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则应由驾驶员承担责任。”文永军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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