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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结伙买卖假币,用尽心机换来重刑

2021-04-28 10:23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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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钱我是在一个垃圾桶旁边捡的,具体在哪儿我记不清了。”连某(另案处理)被抓获时随身携带了厚厚一包崭新的百元人民币,总额达10万元,她坚称钱是捡来的。经检验,这10万元现金均为假币。
然而,随着讯问逐步深入,另一起数额巨大的假币案逐渐浮出水面。
一次偶然的机会,连某结识了贩卖假币的网友。连某将买来的假币主要用于日常生活花销,并随身携带几张真钞以备被识破时应急。
2019年5月,连某到杭州某农贸市场购物,与往常一样用假币付款,不料被店家识破,而这一幕被正巧路过的李某看见。
李某曾因多次非法持有、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出来后消停了一段时间。此时看到连某用假币,她又心里痒:“一张100元的假币只要15元,我在市场买个500元的东西相当于只用了75元。”李某找到连某提出购买假币,这让连某喜出望外,卖给李某800张100元面值的假币。李某在购得假币后,还撺掇同住的老乡何某、熊某一起使用,并将这800张假币倒卖给她俩。
李某等人大多将假币用于买菜买水果等日常开销,“我们一般都选择菜市场小摊老板年纪稍微大点的,年纪大一般辨识能力不强,而且最好找人多的时候去。”随着假币购买使用人数的增多,连某处的假币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李某想到了老乡莫某。“我和连某不是很熟,觉得风险比较大,想找个熟悉点的人。”李某交代说。
在李某牵线下,自己与何某、熊某以每张15.5元的价格共向莫某购入百元假币1941张。随后,三人频频将假币用于买蔬菜、水果。如果被店家发现是假的,就另换一张真的搪塞过去,还经常交流“心得”。
2019年11月,莫某与李某约好从湖南自驾到杭州送假币。抵达的当天夜里,莫某拿了一只饮料箱装假币,与李某等人在老地方碰头。经验丰富的李某看过后觉得质量不好,没有购买,向莫某拿了10张打算先试用看看效果再说。尝到甜头的何某、熊某则各购买了800张百元假币。
当日凌晨,接到线索的警方将莫某抓获,在他的车内共查获各类假币总面额1.4万多元,并在他暂放于李某住处的包裹中查获百元假币1719张。
侦查初期,莫某拒不认罪。为突破口供夯实证据,承办检察官多次提审莫某,并向其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转账记录等在案证据最终促使莫某如实交代了犯罪行为。
经审查认定,莫某向李某等人先后出售假币共6000余张,总面额高达63万元,从中获利4.37万元。
今年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出售假币罪一审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购买假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购买假币罪分别判处何某、熊某有期徒刑十年和一年,各并处罚金12万元和4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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