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杨萌:今年以来,截止到12月3日,证监会以及地方证监局共发出217张罚单,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罚单合计占比近七成;银保监会对银行业、保险业共开出3484张罚单。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开出罚单16张,银保监局本级开出罚单1358张,银保监分局本级开出罚单2110张。今日本报聚焦这一话题并就其背后的意义展开分析。
本报见习记者吴晓璐
一直以来,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都是监管的重点。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证监会网站披露数据统计,截止到12月3日,证监会以及地方证监局共发出217张罚单,其中内幕交易罚单共94张,占总罚单数量的43.32%,涉及信披违规的罚单有57张,占比26.27%。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罚单合计占比近七成。
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由于法律界定模糊、举证困难等原因,近几年内幕交易案件增长较快;而在信披违规中,虚假陈述对股民伤害最大,也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
谈起内幕交易,有“三湘第一庄”之称的阳雪初被罚,依旧是业内热议的案例。今年7月份,因为内幕交易中青宝,阳雪初被证监会没一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97亿元,同时被罚款1.97亿元,总计罚款3.94亿元。
“近几年内幕交易案件增长较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幕交易案件占比较高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一是目前法律上对内幕交易的一些界定还比较模糊;其次,内幕交易举证比较困难。另外,国内基本没有关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案例,只有调解案例,鼓励投资者诉讼,也需要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和界定。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近几年,内幕交易违法主体越来越宽泛,越来越隐蔽,但高发群体一直都是上市公司实控人、高管、亲属以及相关利益关系人。
对于如何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吴弘认为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首先是完善法律制度,需要更清晰的界定内幕交易行为,目前仍需要不断探索;其次,大力推行“吹哨人”制度,也就是鼓励举报。通过提高奖励和保护举报人信息,吸引大众对内幕交易行为的举报;最后是加大处罚,尤其是刑事处罚力度。“在国外,内幕交易已经构成犯罪,只有情节特别轻微的,才处于行政处罚。”吴弘表示。
王营认为,由于涉案人群大多是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周边人,首先可以加强上市公司高管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其次,加大执法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包括刑事和民事;最后,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一步对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进行标准化处理,根据刑事立案标准,加大刑事处罚力度。
目前,通过技术手段,交易所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控能力、反应速度和核查处理也在提高。据上交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监管人员可通过账户的异常交易行为锁定嫌疑账户,然后运用内幕分析模型对账户进行“智能分析”,并一键生成内幕交易核查报告。一般来说,内幕交易会出现某些特征,如空置账户突然间开始交易;账户持仓风格突然变换;账户突然间转入大量资金,集中买入一两只股票等。
今年的“两康”财务造假事件,震惊金融圈,也成为虚假陈述的典型案例。
“本世纪初,80%-90%的案件都是虚假陈述,经过多年的整治,主要是通过行政处罚、民事诉讼等方式,虚假陈述案件有所减少,但是现在还是比较多。”吴弘表示,关于信披违规的法律和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下一步只有从提高刑事处罚力度上下手。
“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主要涉及突发事件披露不及时以及虚假陈述。虚假陈述中操纵利润、关联交易、实控人占用资金等违规行为出现频率较高。在上市公司信披违规中,虚假陈述的影响最为严重,对股民伤害最大,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王营表示。
对于如何减少信披违规,王营认为,首先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心,使其真正担当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其次,加强技术监管,实行统一稽查管理,对重大违法,实行多部门协查,弱化属地管理;最后,加快《证券法》修改进度,从法律层面对证券违法行为实行从重、审慎、科学处罚措施。
实际上,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经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信披违规的打击力度。资本市场“深改12条”提出,加快推动《证券法》《刑法》修改,大幅提高欺诈发行、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11月份,证监会发布《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基本信息》,督促上市公司选聘诚信记录良好、执业能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不是业务收入排名前列却频繁出现审计失败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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