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主页 > 金融 >

科创板浮盈落袋后,这些私募超额申购基金被罚

2019-07-29 10:46 | 人民网 |
我要分享

人民网北京7月29日电(张玫)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公告称,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下称“管理细则”)规定,决定将在科创板首批新股发行项目网下询价过程中违规超额申购的29家私募机构、涉及的139只产品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超配股全部没收,82只私募产品列入限制名单一年,57只产品列入限制名单半年。
被列入限制名单的私募有:深圳市林园投资、浙江九章资产、上海迎水投资、深圳红筹投资、宽远资产、深圳市前海进化论资产、九坤资产、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呈瑞投资、深圳东方港湾投资、浙江白鹭资产、北京泓澄投资、上海艾方资产、上海泊通投资、世诚投资、希瓦资产、中欧瑞博、北京汉和汉华资本、北京天演资本、北京信宏天禾资产(有限合伙)、高维资产(上海)、广东君之健投资、混沌道然、睿策投资、上海常春藤资产、上海久铭投资、深圳市平石资产、同犇投资、一村投资等29家私募机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表示,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无视配售规则,违规超规模申购,不仅损害了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害了基金产品投资者利益,更有损市场公平法治精神。
人民网记者查阅《管理细则》,列出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科创板首发股票网下询价时,不得存在的十三种行为:
(一)使用他人账户报价;
(二)同一配售对象使用多个账户报价;
(三)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
(四)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五)委托他人报价;
(六)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七)无真实申购意图进行人情报价;
(八)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
(九)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
(十)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十一)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十二)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十三)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