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涉事疫苗销量占国内市场近四分之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发出后,引起高度关注。7月20日,深交所启动对长生生物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据悉,深交所在第一时间采取监管措施:先电话问询公司情况,要求立即对通报事项进行披露并作出回应;并连续两次向公司发出关注函,督促公司核实涉事产品的具体情况、重大事项披露是否及时以及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同时要求公司根据药监部门的现场督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期,深交所在对公司2017年年报审查中,已关注到公司疫苗销售大幅增长、研发支出异于同行、大额购买理财产品等情况,向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并对外披露。经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初步发现公司未及时披露被有关机关调查的信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交所已启动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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