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银监局获悉:该局19日一天就开出27张行政处罚单,因业务违规被罚的机构达12家次,罚款共计490万元,15名责任人受到警告。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因向贷款客户收取服务费,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尽职调查不充分,违规办理以物抵债并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违反规定非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被罚款90万元。
中国银行湖北分行因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支付、管理和控制,贷前调查、贷后管理未尽责,导致贷款形成不良,造成信贷风险,被罚款80万元;中国银行武汉武昌支行因在个贷业务中向客户转嫁不动产登记费,被罚5万元。
湖北银行因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融资提供隐性担保并违规出表,被罚50万元。汉口银行因通过同业投资通道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被罚5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汉分行因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审核与放款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在贷款业务中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60万元。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因通过同业票据业务为他行隐匿、消减信贷规模提供通道;虚报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完成目标数,被罚款45万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对投资业务风险控制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