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回头看”督察要求,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专程来到珠江上游南盘江流域的罗平县,直奔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公司在整改工作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废渣违规堆存依然如故,而且旧账未还,又欠新账。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消极应对督察整改,内部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废物底数不清,随意堆存,经核查,该公司堆存含铅废渣数量实际远超10万吨,还堆放大量含铅、锌、镉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钙渣(含脱硫石膏渣),没有台账,管理粗放,数量不详。厂区管理混乱,污水横流,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解车间管理混乱,不但未按要求收集高浓度重金属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车间达标排放;而且将沾染有高浓度重金属污染物的电解板随意露天堆放,严重污染环境。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南段,公司注册资本18385.2万元,并于2007年2月上市。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隐患问题突出。2018年6月12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下沉曲靖市督察发现,这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呈进一步加重之势,对珠江上游水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经查阅资料,2016年12月16日,曲靖市委五届11次常委会研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时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1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要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但是,曲靖市委、市政府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时,只是简单将有关整改任务全部安排给县级政府承担,而将自己高高挂起,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于辖区内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专题会均未进行专题研究,也未开展有效的督办考核,甚至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针对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敷衍整改,以及曲靖市党委政府可能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督察组将深入开展调查,如实上报情况,确保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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