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5154人,同比上升66.2%。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974人,非法狩猎罪3769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007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1131人,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273人。
据介绍,当前此类犯罪交易场所趋网络化,随着电商、微商平台以及快递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易逐步成为野生动物地下交易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一些网店披着合法外衣,私下销售鹦鹉、黄金蟒等违禁野生动物及制品,还有商家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发布野生动物销售信息等。
同时,其犯罪模式也逐渐产业化,犯罪分子在猎捕野生动物后,将其贩卖到农贸市场、野味餐馆,有些案件出现跨区域交易,形成固定的“猎捕—销售—运输”产业链条。涉案人员既有以贩卖野生动物为业的走私商、进口商、源头经销商、分销商,也有串联上下家抽佣渔利的中介、代理人,以及单纯的“异宠”爱好者,形成庞大的地下交易网络。
最高检表示,对此类犯罪坚持从严从快惩治,构成犯罪,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坚决打击。特别是严惩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形成强大威慑。强化对猎捕、出售、收购、运输等各环节打击力度,突出对物流运输、交易场所、“野味馆”等的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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