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2月17日电(记者刘新吾)日前,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重庆召开,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及试点工作。
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制定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2月起,用两年时间,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太湖为重点,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根据方案,重庆市渝北区和江苏省泰州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生态环境部要求试点城市先行先试,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4项重点任务,此后再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将整治工作逐步扩大到长江干流、主要支流沿岸和环太湖相关城市。
据了解,自本月起至12月底,重庆市将对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持续推进整治,确保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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