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是人类文明的公敌,也是国际社会共同的敌人。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境内外“三股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策划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这些暴恐分子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不仅严重破坏了新疆安定祥和的秩序、团结进步的氛围,更肆意践踏了新疆各族群众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和发展权等基本人权。
面对复杂严峻的反恐斗争形势和各族群众急切要求打击暴恐犯罪的强烈呼声,中国政府果断采取坚决措施,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恐维稳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打下良好基础。
2016年12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曾在《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报告中明确指出,过去10年中,国际社会常常忽略了根除滋生恐怖主义条件,建议防止暴力极端主义必须扩大应对措施,更早介入,持之以恒消除促成暴力极端主义的因素。
导致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原因和背景十分复杂,贫困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面对严峻复杂的恐怖主义态势,多国政要、国际组织领导人都曾呼吁通过消除贫困抵御仇恨和暴力犯罪,从根源上杜绝恐怖主义。
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中国近年来根据实际情况对根除滋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条件作出有益探索。新疆依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其目的正是要从根本上消除滋生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环境和土壤。在新疆,一些县级以上政府开办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帮助受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影响、涉嫌犯罪但情节较轻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法律和工作技能,为他们重返正常的社会生活赋能。事实证明,这一举措对稳定新疆形势起了关键作用。
当前,新疆立足实际,“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将打击暴恐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一面依法严厉打击少数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免遭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侵害;一面开展源头治理,通过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新疆的实践证明,根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仅需要犯罪之后的刑事制裁,也应着眼于犯罪之前的预防。如今,新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态势,已连续21个月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各族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相信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继续增强。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01日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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