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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贪蚁腐” 还百姓心安

2018-08-23 09:31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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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比起“大老虎”,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小苍蝇”,给扶贫工作带来的痛感往往更加直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旗帜鲜明地“亮剑”,持续释放脱贫攻坚“敷衍塞责必问责、敢动奶酪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指出要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集中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今年4月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通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已集中曝光44起典型案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方式五花八门,盯的都是群众“救命钱”
今年6月26日,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7月22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1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8月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频繁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彰显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而深入剖析这些腐败典型案例,不难发现,贪腐方式五花八门、花样翻新,盯着的都是群众的“救命钱”。
“骗”,花样百出谋私利。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信义镇马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贺飞飞在协助信义镇政府实施养殖扶贫项目过程中,虚报144只羊,骗取扶贫资金7.2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南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田保平先后5次以为村民办理低保为名,骗取村民张某等5人共计1.4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骗”的方法不高明、手段不隐蔽,却能频频得手、屡试不爽,原因在于村干部离扶贫资金最近,一旦耍伎俩、动邪念,扶贫资金就容易落到个人口袋。
“截”,层层设卡乱挥霍。实施脱贫攻坚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一系列的扶贫政策和资金要想实现从纸面到现实的“无缝对接”,必须一路绿灯、畅通无阻。但现实中,有的镇、村干部盯着扶贫资金“做文章”,层层设卡“雁过拔毛”。安徽省涡阳县涡南镇胡碱村计生专干张红梅先后5次私自从贫困户曹某某惠农补贴资金银行存折上取出粮补款共计5700元,用于个人支出。无独有偶,贵州省铜仁市科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华军在担任江口县怒溪乡乡长期间,虚报套取水利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149.02万元,并将其中的133.99万元挪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用餐和拜年走访。
“收”,权力变现频敛财。脱贫攻坚实施过程中,民生项目一上马,就会涉及大量资金往来,这往往成为“苍蝇”眼中的“香饽饽”。如,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温泉镇残联原理事长林国忠在2013年至2016年,利用负责危房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揽人协调村里关系、办理相关手续、工程审计与拨款等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5万元。再者,重庆市黔江区白土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曾庆品利用其负责扶贫开发、农村综合改革、招商引资,分管基础设施建设、“四个一居住”体系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3万元,受贿7.9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资金实际损失67万余元。
“索”,不给好处不办事。低保的申请、危房的改造、补助的发放……这原本是脱贫攻坚的日常工作,却让少数基层干部嗅到了利的“味道”:不给好处不办事,办了事就要拿好处。2016年2月,重庆市云阳县盘龙街道阳明村原党支部委员、综合服务专干余小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需要到上级“打点”为由,向该村已实施危房改造的贫困户余某某索取现金5000元,并据为己有。
“苍蝇”乱飞,原因错综复杂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从现在到二O二O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动精准扶贫扶到根上、落到点上,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但现实中,却有人依然“贼心”不死、频频伸出“黑手”。究其原因,错综复杂。
从面上看,扶贫资金管理的制度“网”还不够密、不够牢。现实当中,大多数职能部门普遍存在“重下拨、轻监管”现象,资金一拨了之,给了基层干部暗箱操作的“弹性空间”。如前不久,湖北省郧西县审计局对县直部门及18个乡镇(场、区)开展惠农资金审计,发现县财政部门对已发放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缺乏监管力度、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部分单位及乡镇(场、区)违纪违规未及时发现。
“苍蝇”乱飞还与执纪不严不无关联。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数量少,一些乡镇纪委甚至多年“零查处”,惩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传导不足。这其中,基层执纪力量薄弱是一方面原因。我国大约有70万个行政村、4万个乡镇,照此推算,一个乡镇平均管辖17个左右的行政村,但乡镇纪委普遍专职人员少,业务培训少,平时多只办理“第一种形态”和简单违纪案。另一方面,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既怕得罪人,也担心查案过多会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对案子能推则推、能放则放。
深层次的原因,则是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空转”,必然导致工作“转空”。有些乡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停留在“口头上重视、报告里强调、会议中落实”,没有形成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定力。今年5月份,云南省华坪县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对11名未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除此之外,少数基层干部和黑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借助黑恶势力的庇护,横行乡里、欺压百姓。这些“蛀虫”,把“黑手”伸向贫困群众的低保金、救助款、危房改造资金,等等,即便贫困群众知道了真相,往往也敢怒而不敢言,习惯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更加助长了基层“苍蝇”的嚣张气焰,长此以往易形成恶性循环。
消灭“苍蝇”,守护群众“奶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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