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督察组7月2日向广东省政府反馈了例行督察和围填海专项督察情况。督察组指出,广东省海洋工作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11月至12月,国家海洋督察组对广东省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和例行督察。
广东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2年居全国首位。下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用海问题,目前已立案查处历史违法围填海项目149宗,处罚金额逾108亿元。
督察指出,广东省海洋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随着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高速发展,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海洋生态环境现状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仍有差距。
一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省有关部门明知违法案件正在查处,仍然为茂名博贺新港区防波堤等3个项目办理海域使用手续。潮州市、汕头市在批准项目用海过程中论证、把关不严,导致本应由省政府审批的非透水构筑物由市政府审批。
与此同时,存在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现象;政府主导违法填海问题突出;广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陆后空置严重;不按照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用海审批手续,对海域内用海项目直接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二是围填海执法监管不力。存在以罚代管、填大罚小现象。阳江市2015年9月查处阳江港J7#码头工程违法填海行为,在当事人缴纳罚款后继续违法施工的情况下,对新增4.13公顷违法填海未立案查处,2017年3月仍取得海域使用权证。
与此同时,个别违法填海查处不及时、行政执法乱作为;行政处罚名罚实保。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突出。入海排污口摸排清理工作滞后,底数不清,部分排污口存在超标排放现象。督察组在了解入海排污口设置等情况时,广东省提供了548个入海排污口、299个养殖排水口的情况,经督察组排查发现,全省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2839个(含891个养殖排水口),大量入海排污口未纳入监管。
与此同时,个别海洋保护区管理不到位;部分海域陆源污染治理形势严峻。
四是例行督察发现的其他问题。例如,海岛保护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海岛保护法》实施以来,湛江市东耳环沙、汕尾市两峡礁、牛屎礁、揭阳车礁等4个无居民海岛,因粤东LNG等项目造成海岛特性丧失;多个海岛未经批准开发利用。
督察强调,广东省政府应根据《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结合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自然资源部,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要求,及时通过中央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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