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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企业屡叫不停,竟然还振振有词!以为没人管得了?

2018-07-03 09:14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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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第一轮环保督察。督察过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各地反馈了问题清单。现在近两年时间过去了,从各地上报的整改反馈情况看,大部分问题都已经整改完成。那么整改的效果怎么样?是否和上报的情况相符呢?今年6月开始,中央环保督察组对第一轮环保督察的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这次回头看,还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对宁夏进行环保督察后,共向宁夏反馈了41个问题。其中第36个问题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293亩土地。
针对督察组反馈的这个问题,宁夏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调整《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将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1293亩调出规划范围。灵武市人民政府牵头,对自然保护区边界存在的纠纷问题进行核实,对确认占用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宁夏是否如实进行了整改呢?
这次回头看,督察组再次来到灵武市,发现之前占用保护区的企业仍然还在。昌昊工贸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督察组来到这里的时候,这家企业还在生产。
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说,今年1月底,公司接到了当地环保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因占用自然保护区的土地,通知书上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是半年过去了,为什么这家公司还在生产呢?昌昊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我们找领导了,不能停工的,我们一停工就影响一大片。”
没有停工的不只这一家企业,保护区内的美力晶玻璃有限公司也同样还在开工。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杨小宁告诉记者,该公司的环评报告写的是位于再生资源示范区,为经济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实际上这是保护区的实验区。这份环评报告是2012年灵武市环保局出具的,而白芨滩早在2000年就已经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美力晶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有怎么解决,让我们交罚款,我们没有办法交,只能政府协调处理。我们没有办法停工,我们是接单生产企业,我们停工的话,怎么生存?”
看来这些侵占保护区土地的企业都接到了停产的通知,但依然在开工生产,而当地职能部门对此并没有再继续跟进。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后,督察组于2016年11月向宁夏反馈督察意见,本次回头看中,督察组发现之后仍有企业得到批准入驻这里,比如灵武市永宏工贸有限公司。
中央环保督察组是在2016年11月向宁夏反馈的督察意见,而这家企业紧接着就入驻了工业园。根据企业出示的资料,这家企业在2015年拿到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意书上写到同意该公司占用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有林地0.4533公顷。而在2017年10月,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又因永宏商贸占用自然保护区林地对该公司进行罚款。
批准企业占保护区的地,又以同样理由罚企业款,如此自相矛盾的做法,目的恐怕不是保护生态环境。再看看这些在保护区内的企业,不仅违法开工,有些企业的污染状况也是触目惊心。永宏工贸有限公司不但没有按规定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和建立管理台账,废机油的去向也成了迷。
宁夏达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危废同样不知去向,废钢铁、破碎废料、各种垃圾乱堆乱放,厂区环境混乱;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把约2000吨的危废油泥堆放在没有封闭的简易贮存池中,气味刺鼻,隐患突出。督察组抽查企业生产运行记录时发现,该企业在6月15日才停产。企业负责人在约谈笔录中说:是园区管委会要求的,因为中央环保督察来了,我们又侵占自然保护区,所以要求先停产。
督察组认为,侵占保护区问题的整改毫无进展。截至现场检查时,《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总体规划》并未进行调整,侵占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1293亩调出规划范围也无从谈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灵武市以敷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的方式应对中央环保督察,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杨小宁表示:“自治区发改委在牵头的这项任务过程当中,当起了甩手掌柜,没有实质性地对工作进行推进,最后为了推卸责任,把这个总体规划一撤了之。灵武市政府在整改过程当中,左右摇摆,不担当,不碰硬,把希望寄托在对保护区的勘界调整上,而且还擅自于2017年的12月对这个整改任务进行了销号。”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在对第一轮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的同时,督察组还设立了电话和书信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综合协调组副组长韩海龙说,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反映的问题,在2018年又重复投诉,又有群众反映整改不彻底的,将作为此次督察关注的重点。
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园里企业污染的问题曾在2016年被中央督察组要求整改,这次回头看期间,信访组又接到多起对太沙工业园污染的投诉。6月初,督察组一到工业园就直奔绿源恒活性炭有限公司的厂房。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刘攀告诉记者,企业有8台碳化炉,督察组现场看到1号炉和4号炉在运行。1号炉窑头没有完全封闭,根本无法做到有效防尘。督察组在窑尾检查时还发现,用来除尘的板框压滤机根本没有启动。
6月8日,督察组来到荣昌碳化硅有限公司的时候,两条硫化硅的生产线正在生产,是敞开生产,直排。
检查还发现,荣昌碳化硅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高硫石油焦。
刘攀说:“2018年2到4月份,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使用了大概2000吨左右的高硫石油焦。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也会比使用煤炭高三到五倍。”
督察组在太沙工业园督察发现,从2016年到现在,一些企业没有整改到位甚至没有整改。2017年底,在宁夏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期间,政府要求污染严重的企业在冬季停产限产,其中绿园衡活性炭有限公司被列为停产企业。不出一个月,该企业就向平罗县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认为自己达到了整改要求,随后该企业就通过平罗县环保局的验收,恢复供电。
石嘴山市平罗县环保局局长卢军国说:“验收依据是,企业按照环保的各项环保设施,达标运行。”
那是不是当地环保局认为,这些企业都达到了他们的环保要求呢?卢军国说:“因为我们基础设施情况比较低,我们没有从环保要求上面在线监测,这些高标准的,没有从高标准行业要求。”
“你们的意思是,你们地方跟中央是两套环保标准,是吗?”卢军国否认。
督察组认为太沙工业园很多整改没有落到实处,属于典型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石嘴山市及平罗县的相关部门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整改验收走过场甚至假整改真销号。2017年底,石嘴山市和平罗县认为中央督察组反馈的整改方案已经实施完成,对太沙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问题销号并进行了网上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宁夏回头看期间,责令立即改正407件,限期改正285件,停产整改75件,立案处罚237件,关停取缔173件,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2人,约谈97人,问责161人。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成员史倩强调:“督察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应付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和问题。通过这次回头看,我们主要是想把这个压力传导给地方,让地方知道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不是一阵风,对发现的问题是要一盯到底的,是想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这次回头看,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并向社会公开的督察整改方案有没有真正落实,有没有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现象。而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表明,一些地方依然心存侥幸,致使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截至6月25日,此次回头看已问责1939人。这也说明,环保督察是“见人见事见责任”;这也是在督促一些地方,要真正重视生态问题,真正解决民众身边的环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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