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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整治迎来首轮大考:部分虚报整治效果

2018-06-05 09:57 |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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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场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大考”,正在全国36个“水系”发达的重点城市展开。
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年过去,那些被要求在2017年年底交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答卷的城市究竟成绩如何?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就此开展专项督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跟随首批第十督查组来到湖北武汉、随州进行采访,对两地黑臭水体的整治情况进行调查。
两部门督查显示,上述两地建成区内,多数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群众反响良好。不过,督查也验出了问题:部分上报“已完工”的水体,整治效果并未达到要求,有的“黑臭现象没有消除”,需重新列入名单继续整治。
部分上报“已完工” 实际整治没完成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督查重点看4个方面: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是否落实。督查组不仅检查河面是否存在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是否有垃圾,感官上是否消除黑臭,同时还要进行水质监测。
在第十督查组负责的武汉市,列入整治名录的黑臭水体有19个。该市上报称,截至2017年12月底,19个水体整治“已基本消除黑臭”。随州市的7个黑臭水体中,列入本轮督查的有4个。据上报称,截至2018年4月底,4个均“已基本消除黑臭”。
督查组连续半个月对这些水体逐一走访、现场取样检测、综合分析研判,结果发现,情况并不完全和上报的一致。
“两地列入督查的总共23个黑臭水体中,绝大部分整治完成,但仍有部分水体没有消除黑臭现象。”第十督查组技术组长说。
巡司河(洪山段)与黄孝河明渠,系武汉市上报“已完工”、实际仍未消除黑臭的两条水体。
巡司河位于武汉城区南端,跨三区,终汇长江。2016年11月,该市水务局对该河制定了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其中洪山区段包括污水收集、泵站建设及截污工程等,投资额9500万元。
5月19日,记者随督查组来到该河南湖路附近,只见河岸打围,河道边,4台挖掘机正在挖掘淤泥。水体呈灰黑色,走近传来酸臭味,水面不时向外上翻黑色泥点。
督查组整体检查显示,巡司河(洪山段)中上游水质监测结果均属重度黑臭程度,河面存在两处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有1处垃圾,存在3个违法排污口,同时,有雨水口晴天有污水排出。
该河段还存在“底泥未安全处置”问题,有两处清淤底泥系无组织堆放于河道两边。此外,马湖路段、狮子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没有完成。
黄孝河明渠位于武汉江岸区,黑臭段长5.4 公里。记者随督查组看到,上游约40米由钢板闸截流部分污水,截流的污水呈重度黑臭。监测结果显示,全河段5个监测点位中的4个仍属黑臭状态,上游至中游河面,存在多处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漂浮物,大部分为漂浮的上翻底泥,这些底泥顺河而下,散发出阵阵臭味。
同时,河岸存在多处垃圾。有的长达500米,系混杂着生活垃圾的建筑泥渣,“有机质含量高,存在随雨水进入河道的风险。”督查组介绍,“这属于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不落实”。
在随州,4个被督查水体中,3个已基本消除黑臭。1个水体——南郊1号渠系——上报“已完工”、但实际整治效果没达到要求,需重新列入名单继续整治。
南郊1号渠黑臭段长950米。记者随督查组沿河看到,该渠按照方案整治完成的600余米河段之外,还有一段长300余米的水体,呈暗黑色。经检测,水体氨氮超标,属重度黑臭,系“没开展整治”。
黑臭水体治理要看群众是否满意
“只要工作不扎实的,都要找出来。”针对个别“上报已完工、实际未完成整治”的现象,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说,“必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力戒形式主义。”
张波打了个比方:这就像当年邻居家的孩子,每次考试问他考好了吗,他说考的不错,结果成绩单下来不是这么回事。
事实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正越来越受到重视。
今年4月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要求,要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七大“标志性重大战役”。
七大攻坚战中,五项涉“水”。五大“水战”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打头阵。
“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老百姓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只有大家都发动起来了,黑臭水体才没有藏身之地,才不会存在漏报问题。”张波说。
整治成效判定上,“群众是否满意”,成为重要标准。
根据行动方案,除了控源截污、垃圾清理必须完成外,还必须达到“公众评议满意度高于90%”。如达不到,满意度介于60%~90%之间,那么,水质监测需达标。
通气会上张波提到,抽查发现,有的地方入户调查,“一个人填了3份”,还有的,根据联系电话打过去没人接,“作风不扎实,想要蒙混过关,不行”。
这次督查期间,专项行动在各地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开通了“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随时接受公众举报身边的疑似黑臭水体。行动结束后,群众依旧可以通过上述微信公众号举报,举报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答复。
在湖北,第十督查组接到群众举报120余条。
督查期间,武汉市汉阳区的市民反映,家附近的六湖连通渠,“黑臭现象严重”。
六湖连通渠并不在此次武汉市列入督查的19个黑臭水体名单内。督查组当天赶往现场查勘,该渠渠水呈灰黑色,味道酸臭。技术人员检测水质,结果发现,氨氮超标,该水体属“新发现黑臭水体”。
根据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将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经验,现场督查结束后,汇总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移交地方人民政府,要求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拉条挂账,逐个销号”。九、十月份,督察组还要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对于约谈后依然整改不力的,进行专项督察。
“结束之后,我们还要滚动管理。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的,群众有意见的,经过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黑臭水体彻底解决,长治久清。”张波说。
这次督查对象中,也有群众“点赞率高”的。
督查组介绍,武汉市东杨港、青山港利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对区域雨水面源进行控制,建设生态岸线,系统治理黑臭水体,水质和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周边居民满意度在90%以上。
黑臭水体治理折射城镇基础设施短板
城市黑臭水体,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儿”。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世纪中期,英国的泰晤士河,是世界上最早发生黑臭问题的河流之一。上世纪70年代,德国的莱茵河由于流经重工业区,工业污水排入莱茵河,其污染达到顶峰。同时期美国的芝加哥河、特拉华河等,也因遭严重污染导致水体常年黑臭。
在我国,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一些城市水体尤其是中小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滞后,水体直接成为工业、农业及生活废水的主要排放通道和场所,导致城市水体大面积受污染,形成黑臭水体。
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的统计显示,全国排查共确认2100个城市黑臭水体,分布在22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
此次督查,由南至北、分三批进行。长江经济带省份成为重点督查对象,每省至少抽查两个地级市,其他地区每省至少抽查1个地级市。
查阅武汉、随州的23个黑臭水体资料显示,城镇生活污染、管网不完善、内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等成为形成黑臭水体的主要原因。
“城市建设发展水平不同,地形、降水情况不同,有的欠账太多,特别是老城区,地下管网复杂。每个城市、甚至同一个城市不同水体之间,黑臭水体情况、原因各不相同。”在第十督查组技术组长看来,不同水体治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行“一河一策”。
同时,水体承载的功能多元,也呼唤“综合化治理”。
以武汉市为例,2017年年初,该市提出以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四水共治”为突破口,成立“四水共治”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黑臭水体整治相关工作,获督查组点赞,“不过,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分析,背后还与地方发展理念、政绩观息息相关,有的地方存在工作能力与作风问题、财政实力不够等问题,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和地方一起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黑臭水体整治,倒逼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城市水环境,让人民群众有环境获得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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