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阐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步走”的时间表,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时候,我们还是用“农业现代化”的表述概括农业农村发展总思路,现在则是用“乡村振兴”来统领农业农村工作。可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
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城乡整体关系的变化和农村自身的发展变化,已经到了需要对“三农”工作整体思路做一个大梳理和大调整的阶段。以前所讲的“三农”,更多是强调解决农业问题,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在这个过程中,中央虽然也逐步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但总体而言,在战略上的高度仍然不够。
因此,这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主题就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既管当前,也管长远。我们现在处于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未来3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三农”是短板;未来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三农”也是短板。要把“三农”问题挑出来,统筹各方面力量进行集中攻关,这需要一个有影响力、有凝聚力的大战略。
那么要推进这一战略,实现乡村振兴,主要靠什么?要靠体制机制的创新。
振兴乡村最大的困难在于,如何推动资源要素真正地向农村流动。因为在市场化进程中,资源要素总是向效率高的地方、向工业、向城市转移。如果没有国家的规划、没有政策的干预,乡村甚至包括农业就会自然地衰落下去。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用“制度性供给”来矫正市场。
一是推动公共资源向农业农村优先配置。
这是消除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存量差距的迫切需要,也是防止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出现增量差距的必然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变革。目前主要问题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城乡差距仍然太大,农村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太低。应把从“有”到“好”作为主攻方向,继续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便利性,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着力增加农民基础养老金,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农民报销比例,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覆盖面。加大农村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投入,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二是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效能。
最近两年,国家已开始着手调整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如实行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推行玉米“市场化收购+生产者补贴”、推进农业“三项补贴”制度改革。今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力度还应继续加大,关键是要调整政策的着力点,突出竞争力指向和绿色生态指向。要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使用方式、提高支农效能上,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整合”,就是要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撬动”,就是要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
三是促进城乡资源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一方面,农村要对城镇的新需求作出灵敏反应。城镇居民对农产品量的需求已得到较好满足,但对农产品质的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满足;不仅要求农村提供充足、安全的物质产品,而且要求农村提供清洁的空气、洁净的水源、恬静的田园风光等生态产品,以及农耕文化、乡愁寄托等精神产品。捕捉这些新需求,应加快推进农业发展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大力发展农村休闲旅游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
另一方面,城镇要对农村的新需求作出灵敏反应。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业,迫切需要新型肥料和低毒高效农药;促进农业领域的“机器换人”、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迫切需要性价比高的农业机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迫切需要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皮实耐用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备、经济适用的厨卫等家庭生活用品。捕捉这些新需求,应加快调整工业部门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提高“工业品下乡”的针对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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