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性诉讼”“39人自杀只是霸凌事件的‘冰山一角’”,6日,法国主流媒体纷纷打出如此标题表示了对“法国电信公司员工自杀诉讼案”的关注。《巴黎人报》称,在这场历史性诉讼案中,7名前电信高管或将因为“精神骚扰罪”而被判一年监禁及1.5万欧元的罚款。但是工会组织却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法院应该以“过失杀人罪”进行审理。
《20分钟报》称,经7年预审,筹备100万页的嫌犯及证人笔录、信件、律师函之后,这个“超常规诉讼案”本周一终于在巴黎轻罪法庭得以开庭。这是巴黎证券市场40家最大上市公司成员首次被指控“精神骚扰罪”。自杀者家属及部分员工与法国电信公司(现为法国橙色电信公司)及其7名前高管“对簿公堂”。
在2006年夏季,随着网络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多家新通信公司的崛起,法国电信公司债务飙升,营业额下降。《快报》称,为应对发展危机,当时公司高层在2006-2008年间解雇了2.2万名员工实施内部重组。大规模的解聘及工作压力在随后两年间引发35名员工自杀,另有12人自杀未遂,还有职工因抑郁而接受治疗或请病假。其中,32岁的斯蒂芬妮上吊自杀,她留下遗书:“我选择离开是因为法国电信公司,和任何事、任何人无关。”之后28岁的尼古拉也上吊自杀,他留下遗言说:“我不能忍受这份工作,但法国电信毫不在乎。”还有人选择了卧轨、自焚及跳楼等方式结束生命。
在检方起诉书中,法国电信公司前总裁隆巴尔、前副总裁维纳、前人事部总经理巴柏罗及其他当时公司发展决策层被控推行使员工“丧失稳定感”的公司策略,刻意在公司内部形成“焦虑的职场氛围”。在检方公布的材料中,隆巴尔在2006年10月的一次例行会议中向管理层员工提到“为重塑法国电信,必须催促员工要么行动起来、要么打包走人,因为很多岗位不存在了”。他曾明确表示要在2007年用两种方式让人离职:从窗户或者从大门。
《20分钟报》报道称,6日开庭当天,民间陪审团中很多自杀者家属及自杀未遂的老员工都表示,出席庭审是为了“治愈创伤”,因为法国电信的高管们从未为此致歉。他们表示,10年的苦难和等待,一定要在这次审判中得到“清算”。当天,法国电信前高管在庭审中否认了所有指控。他们指出,为应对当年电信业界的激烈竞争,公司所做的工作改革、人事调整等手段是维持公司生存的必要手段,不存在所谓的“精神骚扰”“心理霸凌”。(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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