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 全国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水质达标率上升近20%
日前,记者从水利部南方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现场交流会上获悉,自2013年水利部分两批启动了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以来,探索了不同类型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和经验。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介绍,按照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水利部不断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政策体系,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途径,取得了宝贵经验,成效显著。
记者了解到,试点各地通过实施源头减排、过程阻断、末端调控的水环境全链条治理,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64.2%上升到82.1%,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由81.5%上升到93.5%,工业废污水排放达标率由94.1%上升到99.0%,37个城市完成了市域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通过调整城市经济结构、产业布局,恢复河流、湖泊、洼地、湿地等自然水系连通,优化了城市水生态格局。据不完全统计,第一批试点城市新增、恢复水域或湿地面积达1436.7平方公里,大大改善了城市水生态。
据悉,各试点城市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第一批试点城市累计出台476项水生态文明相关政策、524项相关制度、82项相关技术标准,成为协调人水关系、实现人水和谐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水功能区分类监督管理、水源地达标建设、入河排污口监管、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点工作落实。
由于各地水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试点地区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运用控源截污、调水引流、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提高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探索形成了许多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例如,成都提出“五个并重、五位一体”的系统治理模式,苏州确定以改善城市水环境为重点的“调水引流、自流活水”的治理思路,湖州围绕太湖治理重点实施溇港整治和水系连通,长沙突出“山、水、洲、城”特色,努力将水留下来、让水流起来、使水净起来、把水管起来等。
通过试点,城市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全社会水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水生态文明的品牌效应逐渐显现,有9项涉水指标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体系,有65个试点城市进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13个进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
周学文表示,要对照实施方案抓紧补短板、强弱项,认真做好试点验收各项准备,确保2018年年底前分两批完成105个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验收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提炼试点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不同类型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下一步,要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创新举措,尽快将试点建设取得的经验,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生态红线划定和生态空间管控、水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要针对不同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特点、水文化底蕴和水景观特色,指导各地更高水平、更大力度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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