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劳工事务局12日公布,为让所有雇员均获得最基本的工资保障,特区政府制作《最低工资法案》咨询文本,自13日起就推行全面最低工资立法展开为期45日公众咨询。
法案咨询文本包括:建议为保障雇员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获得基本的报酬,建议最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其他定期给付(例如膳食津贴、家庭津贴及担任职务的固有津贴)组成,但不包括超时工作报酬、夜间工作或轮班工作的额外报酬、双薪或其他同类性质的给付。
与此同时,为配合现行《劳动关系法》的规定,文本建议最低工资的金额分别按月、周、日、小时及实际生产结果订定,并为收取组合式报酬的雇员设定对应的最低工资金额。
另外,最低工资的检讨周期及生效期等方面的内容亦已加入咨询文本内,期望借由公开咨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全面推行最低工资的意见及建议,以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最低工资制度。
劳工事务局局长黄志雄表示,文本建议原则上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所有雇员,但根据工作性质的独特性或其自身状况,当局期望通过公开咨询聆听意见,是否需要豁免特定对象适用于最低工资制度,尤其包括家务工作雇员及残疾雇员。他认为残疾雇员需要的是就业机会,若设立最低工资,担忧不利残疾人士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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