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保健品店上班期间,结识到保健品店听老年讲座的多名被害人,先后骗取、盗窃被害人钱财,最终被判刑。
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张某虚构借钱为兄弟媳妇治疗癌症等理由,先后骗取14名被害人共计53万余元,所得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活动、偿还网络贷款及日常消费等。后张某将给其中2名被害人出具的借款凭据抢走、销毁。
2021年10月,张某冒充熟人与被害人张某甲搭讪并随被害人到其家中。其间,张某将张某甲现金3000元盗走用于偿还欠款。案发后,张某家属代为退赃给被害人张某甲。
经查,被害人平均年龄为68岁。
魏都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多次诈骗老年人钱款用于赌博活动,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盗窃老年人钱款,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对盗窃罪如实供述,且已全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犯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1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徐晓勇、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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