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 (刘洁妍、苏缨翔)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4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主持发布会并答问。 中国台湾网记者提问: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作出规范,可以为在台湾地区的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请发言人介绍相关的情况。 马晓光回答: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等诉讼当事人,可以申请网上立案。委托大陆律师代理诉讼的,可申请法官线上视频见证,无需办理委托代理文件公证。此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便利当事人诉讼的一项创新措施,将为台湾地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详细情况大家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一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