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选择“支付宝”进行付款操作,不料界面却跳转到“家政加”的选择弹窗,这让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在合作伙伴发来投诉,用户付款失败的同时,遭到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质疑。该案系涉及APP唤醒策略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新类型案件,11月11日下午,在收到支付宝公司申请后48小时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责令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斑马公司)立即停止以设置相同URL Scheme的方式对支付宝APP正常跳转进行干扰的行为。
11月9日,支付宝公司紧急向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支付宝公司称,其系支付宝APP的主要经营者,对支付宝APP的流量利益和商誉等享有合法的竞争利益。为增加用户访问量,斑马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家政加APP中,设置了与支付宝APP唤醒策略一致的URL Scheme。
所谓URL Scheme,是iOS系统应用开发者常用的技术开发协议,主要功能在于识别特定应用软件,以实现各项应用之间的顺利跳转。
支付宝公司认为,其在业内早已将“alipays://”或者“alipay://”公示作为支付宝APP的URL Scheme,以方便各类应用软件识别。被申请人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将“alipay://”设置为家政加APP的URL Scheme,使得正常消费后选择结算方式打开支付宝APP进行付款操作的用户被引导跳转至家政加APP。目前,已有合作伙伴向支付宝公司提出投诉,用户亦对支付宝APP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产生质疑。斑马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支付宝APP的正常功能,也影响了支付宝公司与客户间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更将使相关用户对支付宝APP产生负面评价,令支付宝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因正处于“双十一”特殊时期,在收到支付宝公司提出的申请后,浦东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开展审查。
案件审判长、浦东法院知产庭庭长徐俊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对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查:申请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是否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是否会导致利益显著失衡;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本案中,被申请人斑马公司实施的相关行为,阻碍了支付宝APP在iOS系统内的正常跳转,严重干扰支付宝APP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减损了支付宝公司提供支付服务本应获取的运营收益,损害了支付宝公司的流量利益。斑马公司应当知道技术原理和设置效果,却将自己家政加APP的URL Scheme同样定义为“alipay://”,该行为缺乏正当性。
在历年“双十一”大促活动期间,支付宝APP均产生了极为可观的订单数量,2019年交易峰值更是达到54.40万笔/秒。故在这一特定期间内,因家政加APP对支付宝APP正常支付功能进行干扰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将被放大。若不及时制止斑马公司的涉案行为,可能对支付宝公司的竞争优势、经营利益等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此外,支付宝公司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本身并不会实质影响家政加APP的正常运营。法院亦责令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担保,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诉前行为保全错误可能带来的损害已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斑马公司的涉案行为还将导致相关用户无法使用支付宝APP完成支付,降低了用户进行电商交易的便捷性,并对用户就支付渠道自主选择的权利进行了不当限制。因此,对斑马公司就涉案行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不仅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利于保障用户利益。
据此,浦东法院作出上述裁定。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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