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唐山中院官方微信
人民网北京12月7日电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号消息,12月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对被告人崔振江“3.14”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19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崔振江在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小学附近持刀砍伤数名上学途中的学生,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庭审中,依法严格进行了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