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本报“读者来信”版刊发文章《一块土地的四个问号》,报道兰州市安宁区国土局将一块划拨给民办学校的土地拍卖给房地产公司,涉嫌“一地二卖”的问题。
文章刊登后,兰州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并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及安宁区开展调查。
11月29日,兰州市安宁区委来函表示,经调查,春晖学校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经济区管委会在未与春晖学校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收回其土地使用权,违反法定程序。兰州市纪委监委已对时任国土局局长魏某某的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经济区监察局给予时任经济区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陈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经济区组织人事局已解除经济区国土局聘用工作人员牟某某的聘用合同。安宁区监委分别给予原安宁区国土局出纳聂某某、会计王某某警告处分。
来函还表示,感谢人民日报对安宁区营商环境、依法行政等工作给予的监督和支持。安宁区将以春晖学校征地补偿工作暴露的问题为典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根源、认真整改、完善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同时,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解决遗留问题,在化解积弊积案上下功夫,重点对全区项目建设方面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深入排查梳理、稳妥解决处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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