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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网络犯罪案件近三分之一涉及诈骗

2019-11-20 10:51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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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新京报讯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以下简称《报告》),同时发布10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网络犯罪案件已结4.8万余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
网络犯罪案件量逐年上升
此次发布的《报告》主要对2016年至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进行了分析。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表示,网络犯罪案件方面,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年案件量显著增加,同比升幅为50.91%。其中大部分案件分布于东南沿海,京、沪、津、渝地区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合计总量仅占6.81%。福建、浙江、山西等十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案件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孙福辉介绍,目前平均每件网络犯罪案件涉及2.73名被告;超四成网络犯罪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三人及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占比逐年提高。此外,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被告人最多,占比达37.21%;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量刑多为有期徒刑,其中约六分之一被判五年以上;网络犯罪案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涉及诈骗,为网络诈骗案件。
年龄方面,四分之三的网络犯罪案件被告人年龄在20至40周岁之间,年龄为28周岁的被告人最多,未满18周岁的被告人占比逐年降低。
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涉及微信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部分传统刑事犯罪也借助互联网平台不断蔓延。《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8年,以网络为工具实施诈骗的情况愈发严重。2017年网络诈骗案件仅占全部诈骗案件的7.67%,2018年占比猛增至17.61%。2018年,微信超过QQ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为频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表示,据统计,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以招聘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冒充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的诈骗。
网络诈骗案件平均每案涉及的被告人有3.02人,略高于网络犯罪案件;超四成网络许骗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三人及以上共同诈骗的案件占比逐年提高。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中,有五分之一以上被判处五年以上刑期。其中,东南沿海地区以网络为工具实施诈骗的情况最为严重,全国人民法院审结网络诈骗案件自东南向北部、中部、西部地区逐步减少。
【提醒】
如何避免陷入网络诈骗?
●要有强烈的保护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意识,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不要存手机里,不要给陌生人提供信息。
●做到四个“不要”——不要向陌生账号汇款,不要连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贪小便宜、妄想一夜暴富的想法。
●遇到可疑的情况及时报警,配合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焦点
近两成网络诈骗具有精准诈骗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表示,司法大数据反映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
罗国良表示,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近三年来网络犯罪案件,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情况和特征的分析,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不断的变种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一是引发次生危害后果的情形日渐突出;二是犯罪组织化、“产业化”色彩浓厚;三是催生大量黑灰色产业链;四是犯罪手段演变快,骗术更具迷惑性;五是利用微信、QQ等即时聊天工具实施的诈骗越来越多。
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是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案的上游关联案件,正是由于杜天禹非法入侵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站,非法获取当年考生个人信息,其中就包含被害人徐玉玉申请贫困生助学金的情况。这些个人信息向陈文辉出售后,陈文辉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为名拨打电话,才导致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后深信不疑,酿成悲剧。
罗国良介绍,目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增多,部分传统刑事犯罪也借助互联网平台不断蔓延,诈骗罪即是如此。根据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报告,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诈骗罪,占比最高,是公认的“社会毒瘤”。
■举措
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关联犯罪
面对逐年增加的网络诈骗犯罪,罗国良表示,人民法院将注重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关联犯罪,如非法使用“伪基站”“黑广播”设备,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帮助转移赃款等。
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下游滋生了很多关联犯罪,这些犯罪往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容易得逞。要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有效打击,就必须斩断其自身的犯罪链条,铲除周边的犯罪产业链,做到全方位、全链条打击。
此外,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人民法院还将继续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加大对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骨干、累犯、惯犯、职业犯的打击力度。同时继续做好法治宣传。
新京报记者应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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