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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通报首次出现“取消律所会员资格”

2019-06-21 10:37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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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王建军 摄)
会议现场。(王建军摄)
人民网北京6月20日电(记者孝金波实习生郑明玥)20日上午,全国律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蒋敏通报了2019年4月份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十起典型案件。其中,在天津一律所违规收案收费被处罚的案件中,首次出现“取消律所会员资格”的处分。
2019年2月,天津市司法局因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以“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负责人与非律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等10家人民法院共代理案件19件),给予其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27日,天津市律师协会给予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同时,蒋敏还通报了贵州省律师协会杨再兴律师犯危险驾驶罪、浙江省律师协会叶海江律师犯诈骗罪、天津市律师协会丁振辉律师干扰诉讼违规收费、天津市律师协会张立德律师诱导当事人行贿、山西省太原市律师协会刘庆平律师违规会见、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曾旭律师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陆庆一律师违规收费等案件,上述涉案律师均受到了相应的法律惩罚及行业协会的处分。
随后,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章成介绍了深圳律协创新违规行为惩戒制度建设、制定投诉案件简易程序、案件过问记录办法等规则: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案件简繁分流,有效提速办案;二是强化执纪纪律,案件过问记录,确保处理公正。章成表示,此举有利于创新违规行为惩戒制度建设,提高违规行为惩戒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减少当事人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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