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实时·准确·聚焦

当前位置:主页 > 法治 >

老赖的“清明劫”

2019-04-08 10:50 | 人民网 |
我要分享

对很多人来说,清明节小长假是外出踏青、回乡祭祖的日子。而对于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的干警来说,却是开展执行“春雷行动”的有利时机。
4月5日,凌晨4时30分,清明小长假第一天,海阳法院抓住外出“老赖”回乡祭祖的时机,院领导“一线领执”,统一部署、整合全院执行资源,集中警力,再次组织开展了执行“春雷行动”。
出发前,海阳法院院长张玉涛进行了简单动员:“4月4日,海阳法院获得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烟台法院唯一一个先进集体代表到现场接受了颁奖。这是对海阳法院近3年来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执行干警的鼓励鞭策。我们要以荣誉为起点,归零再出发。”
一声令下,20多名执行干警快速分为3个执行小组,在夜幕中先后分赴凤城旅游度假区、行村镇等6地开展执行。
5点10分,执行干警来到了行村镇桃林村,在这里,被执行人于某睡眼惺忪中被堵个正着,执行干警当场释法明理,敦促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于某说,这几天就要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6点20分,执行小组随后到达了辛安黄埠崖村,敦促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当事人最终履行赡养款1476元。
同时,其他执行小组在留格庄镇、凤城街道、东村街道开展执行行动。
“清明节你们都来!?”被执行人包某睡眼惺忪地说。
7点,赴海阳市东村街道执行组传来捷报,长期躲避执行的包某被堵个正着。
“我这就还钱,这就还钱。”另有一名被执行人李某面对从天而降的执行干警,当场履行了2000元案款,并承诺余下部分将尽快凑齐。
东村街道和平村,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孙某、张某,当场承诺凑钱还款。
抗拒执行的“老赖”被带回法院,执行干警向他们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威严的法律面前,被执行人承诺履行义务。
4个多小时紧张而忙碌的执行行动后,往返奔波行程百余公里的执行干警们陆续回到法院,简单就餐,仍不忘讨论工作。
本次行动中,海阳法院共拘传长期躲藏被执行人两名,成功执行案款8500多元,执结案件两件,达成调解意向3件。(记者 徐鹏 通讯员 姜玉杰 刘品君)
(责任编辑:admin)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