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的重心在基层,落实的主体在基层,落实效果也体现在基层。深入基层体察情况,走到群众中间了解问题,“指挥棒”才能发挥应有功效 开通精准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全天候接受群众监督;“红黄灯”预警,督促扶贫干部改作风、提效率……最近到刚脱贫摘帽的两个县采访,当地干部不约而同谈到了监督方法创新带来的好处,不仅避免了监督检查本身出现“客里空”,而且实实在在确保了扶贫工作成效。在国家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检查中,两县零漏评、零错退,顺利实现脱贫摘帽。 “党中央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落实的重心在基层,落实的主体在基层,落实效果也体现在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作为推动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理应镜头下移,同群众的视线相对接,关注群众的痛点难点;同群众的感触相对表,倾听群众的真实反馈。中办不久前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不深入研究区域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动态调整,“一刀切”“一锅煮”的检查考核指标闹出许多笑话。某地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时,在使用产业扶贫资金、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等方面均设有一定指标。为足额定量完成指标任务、不被考核扣分,有的村镇在没有经过科学规划和论证的情况下,竟然花费140余万元,盖起了140亩并没有利用价值的蔬菜大棚。还有的地方,拿着一纸试卷去考扶贫干部的工作效果,不合格者就通报批评。“重形式、轻实效”的做法,反而偏离了扶贫工作的初衷。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接地气,必须警惕一味地“数字落实”,突出效果导向。比如,在脱贫攻坚方面,除了要看必要的记录、台账,还要算困难群众的收入账;看扶贫措施到位情况,更要关注贫困户的可持续致富增收能力。扶志扶智是不是落到实处,保障网是不是织得牢密,贫困家庭是否具备了一定的自身发展能力,这些具体的内容,远比纸面的指标更重要。用更接地气的办法和方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才能提高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真正激发起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 有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地方的督查检查考核还是“老三样”——四处瞧瞧、听听报告、对对表格。督查检查考核“走过场”“大呼隆”,不仅可能漏过一些真问题,无法真实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还会滋生形式主义,伤害基层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积极性。其实,新形势下完全可以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手机、网络、热线等媒介,只要利用得当,其实都可以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之中,让群众声音成为监督工作的重要补充。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为落实政策服务的,说到底就是为群众利益服务的。深入基层体察情况,走到群众中间了解问题,督查检查考核这根“指挥棒”才能发挥应有功效。 (作者为本报经济社会部记者) 《人民日报》(2018年11月01日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