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县级交叉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全省开展县级交叉巡察工作作出部署指导,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据悉,早在今年2月,广东就在广州、梅州、惠州、汕尾、湛江、茂名、肇庆等7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县级交叉巡察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交叉巡察组组建方面提出整编交叉、混编交叉、组合交叉等模式,遵守“人员回避、异地交叉”原则,盘活用好市县巡察力量,破解县级巡察“地盘小、人头熟、监督难”的突出问题。
《意见》要求,市县党委要高度重视县级交叉巡察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严防“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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