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场特殊的交流在江津区教委会议室内进行,区教委相关负责人针对江津区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做出正式回复。
事情的起因,源于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办理的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今年7月2日,江津区检察院依法审查了徐某、周某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案。
检方办案时发现,有四所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接触社会不良青年,甚至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在学生之间和社会上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部分学校管理出现问题,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对此反思。”江津区检察院检察长蒋文军表示,扫黑除恶在打击的同时,也得注重源头治理,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
8月27日,江津区检察院向江津区教委正式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各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的四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四项建议。
蒋文军介绍,首先是这些学校对问题学生的管理处置方法简单粗放,缺乏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地教育引导挽救工作。
此外,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校园欺凌现象仍未杜绝,导致学生不寻求学校、家庭正常帮助而借助社会不良力量解决纠纷,原因在于校方处置方法和管理方式缺乏针对性、科学性。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检察建议提出: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处置学生劝退、开除问题;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遏制校园欺凌现象;注重学生假期教育,加强与家长、社区沟通交流;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治意识。
江津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建议分析总结的问题的确存在,教委认真做出了回复并积极整改,力求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这起案件背后暴露的深层问题,引起了我们检方的高度关注。”蒋文军表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关爱,针对所谓的“问题少年”,不能简单处理,而是需要社会各界各领域积极行动,形成合力共同帮扶。
蒋文军透露,除了向教育部门送达检察建议外,该院正在积极起草相关的制度措施,力求形成未成年人的主动保护机制,让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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