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瞄准投资者本金
近日,公安部经侦局发布7类传销陷阱,提示公众提高警惕。记者注意到,其中“最时髦”的虚拟货币类传销、“最隐蔽”的消费返利类传销、“传染最快”的微信手游类传销、“最狡猾”的金融互助类传销都涉及互联网。此外3种较为传统的类型——传统的产品道具类传销、最泛滥的资本运作类传销、“最无耻”的慈善互助类传销,也不容忽视。
传销涉及百余种“虚拟货币”
据介绍,从“原始股、爱心慈善、消费返利、虚拟货币”,到“区块链、众筹”等大热概念,常常被传销组织用来作为噱头。
2017年,在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侦破的“维卡币”跨境网络传销案中,“维卡币”玩的就是“虚拟货币”概念。
“维卡币”运营模式是老会员推荐新会员加入,缴纳一定费用,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就可以获得“代币”并在网站兑换“矿点”。较长的挖掘周期后,才能获得“维卡币”。
网站号称“维卡币”可以升值,进行交易和购买商品,可以获得所谓的“静态收益”,但网站内并没有商品,在网站外也不能流通,还限制每人每天的交易额。要么无法买卖、无法获利,要么只是数字上的增加,无法兑现。
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杨青说,会员主要通过“动态模式”发展新会员获得奖金,就是不断发展会员,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
据介绍,全球“维卡币”开户总数达到1077万个,内地开户数147万个,涉案金额约150亿元。
公安部经侦局相关负责人说,“虚拟货币”类传销以投资“虚拟货币”升值为噱头,借助网络以电子商务为包装做掩护。比较典型的有“五行币”“克拉币”等传销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公安机关查处的以“虚拟货币”传销案件中,涉及的“币种”就达100余种。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各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在有关风险提示中指出,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市场上所谓的“数字货币”全是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或是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均涉嫌诈骗或传销。
网络游戏资金互助暗藏传销
2017年11月,上海公安机关会同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破获“MBI”国际集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2015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通过上线介绍,在网上注册加入“MBI”(集团总部设于马来西亚),打着“游戏理财计划”的幌子,在网上设立“MFC游戏理财平台”,将其推出的“易物币”(又称GRC、M币)打造成“虚拟货币”。通过在线商城购物、线下商家交易等方式,使“易物币”发生流通,再通过举办宣讲会等形式,公开宣传投资“虚拟货币”只涨不跌等谎言。
据介绍,很快,“MFC游戏代币理财”所到之处,众多受害人多年的血汗钱被席卷,许多家庭亲人反目、朋友成仇。真正使参与者呈几何倍数增长的原因在于“动态收入”,也就是发展下线的奖励。和大多数传销骗局一样,“MBI”也设置了“直推奖”“对碰奖”“代数奖”等,根据发展下线的数量及投资额以代币形式赠送,加入者形成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网络,其运作本质就是“先吃后”的庞氏骗局。
在警方提供的一段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徐某说,这是一个“零和游戏”,投资者看中的是回报率,实际上,公司看中的是投资者的本金。
据警方介绍,传销再换马甲,也离不开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通过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获得报酬这三个特征,需要警惕微信手游类和金融互助类两种新类型传销。
据了解,“星火草原”“魔幻农庄”这类传销,借助微信、手游等更简单便捷的方式,与“互联网金融”“游戏理财”的说法挂在一起,打造出“传播最快”的微信手游类传销。传销组织者谎称可以边玩边致富,最大的特点是加入门槛低,玩家之间通过扫二维码加入游戏顺序,形成上下线关系,传染蔓延速度更快。
“诚信买卖宝”这类金融互助传销,以“资金盘”的俗称扬名网络世界,号称打造互助共赢平台,参与人必须先舍后得,是“最狡猾”的金融互助类传销。通过在平台上自助匹配,先为他人提供资金帮助,然后才能获得被别人帮助的资格。金融互助类传销将传销方向和设计点集中于资本,大玩资金游戏和金钱刺激,让更多参与者深陷其中无法破局,是迷惑性较强的一种传销模式。
传统传销搭上网络“便车”
今年3月的一天,山东省滕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发现,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活动。公司负责人通过“购买数百元的日用品、护肤品”发展会员,会员之间按推荐关系在公司网站组建成金字塔状层级拓扑结构,制定层奖、量奖等营销制度,以会员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下线。
记者从滕州公安网警大队了解到,这一涉传销组织营销手段搭上互联网“便车”。通过网络联系工厂定制生产某品牌日用品、护肤品,夸大功效,以进货价的5倍至10倍制定销售价格,通过微信聊天、实地讲课的方式向会员灌输发财梦想,宣传奖金制度。目前,这一案件仍在侦办中。
公安部经侦局有关人士说,传统的产品道具类传销不容忽视。如臭名昭著的“蝶贝蕾”传销案,便以产品为噱头,用销售护肤品、保健品、日用品等名义发展下线。
消费返利类传销与传统产品道具类传销有相似之处,但更为隐蔽。以“心未来”为典型代表的这类传销,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依托网络商城,用少量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返利”“增值消费”为诱饵,引诱会员加入。表面上看似美好的“分享经济”,背地里全是套路。
另两个较为传统的类型——资本运作类传销和慈善互助类传销,同样应加以警惕。
资本运作类传销在几类传销中最为泛滥,以“1040工程”传销案为典型。这类传销以资本运作、“西部大开发”等为名,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幌子虚假宣传,以“连锁加盟”“投资开发”等手段,或以考察、旅游、加盟、建立工作站等方式,谋布传销骗局。
据介绍,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幌子进行的传销,即慈善互助类传销,最为无耻。他们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以“做慈善事业 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爱之名,欺骗群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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