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消防安全工作,北京市多措并举全面开展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提升管理水平,及时消除隐患。细化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等制度,深入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巡查检查。督促餐饮场所、单位食堂至少每2小时进行1次防火巡查,在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填写巡查记录,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油烟管道清洗。督促餐饮场所、单位食堂提高油烟管道清洗频次,餐饮场所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每60日至少清洗1次。严格用气用电管理。城市管理、质检、商务、安监、燃气、电力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存储、使用等环节以及用电安全监管和管理,落实设施设备巡检、安全使用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等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督促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在烹饪操作间灶台附近配置灭火器、灭火毯,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对于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餐馆或食堂,要在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设置自动灭火装置,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与自动灭火装置联动的自动切断装置。强化施工期间管理。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非营业期间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监护。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用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
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应急处置。督促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教育食堂后厨等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单位内部人员做到懂基本的防灭火常识、懂本岗位火灾危险点、懂岗位消防职责,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按照“1、3分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要求,依托微型消防站等内部力量,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水平,做到起火点附近员工或巡视人员1分钟确认火情,单位微型消防站等力量3分钟到场先期扑救,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打早、灭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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