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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没变“六险二金”

2018-01-23 13:23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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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报道,在老百姓熟悉的“五险一金”基础上又增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变成了“六险二金”。但是,看看工资条,不少人发现缴纳的还是“五险一金”,这是怎么回事?

了解到,这其中存在一些误解。所谓的新增“一险一金”就其项目而言早已存在,但一直不属于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与“五险一金”有明显区别。

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组成。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干预和主导的特点,这是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重要方面,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由政府参与社会保险组织和运作,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换言之,如果用人单位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已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我国基本医保覆盖13亿人,全民参保基本实现;基本养老覆盖约9亿人,法定人群覆盖率超过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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