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贵州省立案7522件,党纪政务处分5074人,全省共有1187人主动交代问题、469人选择主动投案……7月9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召开2021年上半年工作会议,全面盘点梳理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情况。
数据的背后,彰显的是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高效运转,不断释放出的体制机制活力。
“经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监委给予绥阳县政协原副主席王琳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8年的这则通报中的王琳系无党派人士。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既不属于纪委监督对象,又不属于行政监察范围。
随着遵义市监委的挂牌成立并与市纪委合署办公,遵义市纪委监委对新纳入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筛查,涉及王琳的线索出现在监委机关的案头,很快他就被立案接受监察调查。“王琳的查处,反映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遵义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随着改革的深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更加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贵州省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贵州进一步完善了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制度。
贵州省纪委监委积极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推动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定期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听取重大案件汇报等制度,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化。
为了让贵州省各级党委(党组)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树木”和“森林”情况,贵州构建由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等成员单位组成的省委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将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上升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的制度安排。
从2018年2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已陆续发布462期审查调查信息。
“每一起案件,全过程都必须体现规范化法治化要求,各环节都要合规合纪合法。”有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省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省纪委省监委业务工作程序规范》等61件“程序类”工作制度,为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履职尽责提供了更加具体的制度保障。
在贵州省首例留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案件中,贵州省水矿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祺抗拒组织调查,终日缄默不言。面对案情复杂、取证地域广、调查难度大等困难,调查组综合使用多项调查措施,协同多个部门,仅用一周时间就查清了王祺违纪违法问题。
铁拳越攥越紧的同时,贵州省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三年规划,每年明确一个主题,着力加强全员培训,为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规范履职划定“红线”,严防“灯下黑”。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构建“一案一整改”机制,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和推动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查找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2018年以来,贵州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592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2124人次、占比64.1%,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贵州省共有10624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正风肃纪反腐,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贵州省纪委监委||责任编辑方庆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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