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看似微不足道,却损害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挥霍着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能不能消除“微腐败”,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维护,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覆盖“最后一公里”。
“微腐败”多发生在基层,不少干部觉得贪的都是小钱,破的都是小节,好像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针对此现象,《中国法治》杂志社社长、致公党中央法治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廉政教育内参》主任邱玉民对杂志社成员讲到,这些细微的权力寻租,损了民利,伤了民心,已经违背了党纪,甚至触碰了国法。此外,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有些上级领导干部不以为然,以为简单批评教育就可以,不必较真碰硬“大动干戈”,导致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这无疑给正风肃纪埋下隐患,让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邱社长强调,《中国法治》会加强曝光力度,让内参更响应群众的声音,让一些文化素质偏低,法治观念淡漠,职责认识模糊,受“官本位”思想影响根深蒂固,在不法商人拉拢腐蚀下的干部,起到警示作用。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微腐败”虽“微”,但要“无微不治”。针对“微腐败”惩治中大量出现的“以纪代法”现象,《中国法治》成员尤其要加强遵纪守法,推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反腐力量的全面整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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