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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葛伟被双开

2020-04-17 09:50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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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湖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葛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葛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抗组织审查,制造还款假象,转移涉案物品,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欺瞒组织,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交易;贪欲膨胀,把度假区的建设当成谋取私利的机会,大搞权钱交易,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葛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葛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葛伟简历
葛伟,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浙江长兴人,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1.12—1986.12长兴县小浦镇财税所专管员
1986.12—1990.07长兴县财税局办事员
1990.07—1992.02长兴县管埭乡乡长助理
1992.02—1992.09长兴县管埭乡党委委员、乡长助理(1992.01—1992.04挂职绍兴县双梅乡党委委员)
1992.09—1994.11长兴县夹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4.11—1998.01长兴县吕山乡党委书记
1998.01—1999.12长兴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1999.12—2001.12长兴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1.12—2003.05长兴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3.05—2006.12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2003.05—2004.01长兴县外经贸局局长,招商局局长)
2006.12—2010.05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党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0.05—2010.07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党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0.07—2010.11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0.11—2017.04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7.04—2018.05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党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8.05—2019.06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湖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党委书记
2019.06—2019.12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9.12免去湖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撤销湖州市政协委员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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