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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家慧决定逮捕

2019-12-12 09:26 |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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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全媒体记者闫晶晶)
张家慧简历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待分配;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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