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委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盛必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盛必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工作调动、职务晋升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盛必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毫无纪法观念,毫无敬畏之心,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大搞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涉嫌职务犯罪,严重败坏党的形象,毒化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盛必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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