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本溪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黄力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力强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搞钱色交易;违规向企业摊派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黄力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力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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